一年前,我在某个流氓论坛被几个伪流氓拍砖的时候,一个陌生ID的回帖我至今难忘,他/她说:“有着锦绣文字的人必然有颗锦绣的心。”就是因为这一句话,我立刻将所受的委屈和非难全都抛开了。
昨天晚上,我手里拿着羊肉串在马路边的一个书摊上淘盗版书,我的男朋友当时定然正疲惫的挤在公交车上,我们约好了七点半去某个小巷里吃火锅,酒水免费羊肉特价的那种。我说这个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心平气和,如果你愿意善良的体会生活,其实一切人一切事物都可以是美好的。
在论坛上写帖子绝对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你忍着寂寞,你字斟句酌,你的手指尖被键盘磨的触觉迟钝,但是没人会体恤你。大多数的人只是扫上一两眼,说些无关痛痒的话。其中有些还会不负责任的批判你,似乎你的贴子就该是一面粘贴大字报的白墙,是一张需要别人骟耳刮子的厚脸皮。
网络写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吃饱了撑得,或者文雅些就是神经紊乱,内分泌失调。
然而论坛之上定然需要一些耐心写字的人,试想如果全都是观众,全都是一些凑热闹的投机者,全都是一些故弄玄虚的玩客,那么这论坛还如何生存?写手是论坛里宝贵的财富,但是我们经常看到新写手进入一个论坛往往会遇到很多老家伙的排挤,而历练出来的写手将不可必然的接受更多责难。或许我不该这样打抱不平,有点替自己含冤的嫌疑。但其实别人的猜忌我早就看开了,我只是想说一些我认为需要说的话。费沫言道:做人要厚道。我补充:论坛需要善良。
我以前在西祠胡同玩过,虽然现在已经注销了ID,但是仍然会常去那里看看老朋友,知道他们还好便满足了。昨天有个当年版里的朋友突然在QQ里呼我,他说他翻了我所有的旧贴后终于找到了我的号码,他说他只是想知道我过得好不好。此时,你们知道我的感动吗?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我几个月前从西祠注销的时候,会对着电脑屏幕流泪。因为那里不仅仅存着我的文字,还存着朋友间的关切,存着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因此我始终觉得西祠胡同可以成为我的一个家,而天涯杂谈永远仅仅是我表演的舞台。
我最近一直比较忙,匆匆的写这些当然也不一定是要攻击特定的谁,权当是有感而发吧。
最后还是强调开始的那句话送给杂谈的一位写手——“有着锦绣文字的人必然有颗锦绣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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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给你做顿饭吧,千万别激动。小伙子,不是我喜欢你稀罕你希望拥有你,咱俩没什么将来。鬼都知道,某一天我会踹了你或者被你踹了,明白不?为了保有美好的回忆永别是必不可少的。
嗯,你在七点之前不要回家,随便在外面逛哒,靠在马路边瞟丰满漂亮的姑娘,到书店坐在地板上看免费的侦探小说,或者在地铁里头花两块钱来来回回好几趟。闲荡,像个吃饱饭的流浪汉那样。
五点的下班铃在我脑子里按时喧闹,我风驰电掣的从二十层的办公室垂直落到地面,虽然是在电梯里,但我仍梦想着如黑色蝴蝶般在和煦的春风里飘荡。公交车如往常一样姗姗来迟,也如往常一样把众人挤压在车厢里。身边的男人散发出交织的气味,香烟汗渍狐臭或者荷尔蒙,另一个中年女人百无聊赖中抛给我白眼,我很无辜的不断回敬她白眼。胳膊在车厢里交缠,如同好色之徒吹在耳边的膻气。彼此心照不宣的拥挤,犹若官场上杯盘交错时的尔虞我诈。我从男人的胳膊底下钻出来,公交车恶毒的冒着尾气绝尘而去。
按照星座来讲,我应当去图书馆音乐厅什么的,我还应该脖子里系上紫色丝巾并搭配碎花连衣裙。可是我活该倒霉的跑进了菜市场,我早晨穿的黑色裙子已经皱巴巴了,我的头发刚才被男人的胳肢窝搅和的披散着。容我先叹口气,感怀一下人生。尽管旁边水果摊上的小青年目不转睛的看我的小腿,但是我必须要站一会儿,唏嘘一下多舛的命运。
我径直往菜场里面走,脚下有腐败的菜叶和油腻腻的液体物质,我装模作样的踮起脚来,绝不能像黄脸婆那样对市场的肮脏熟视无睹。小贩们热络的对我吆喝,估计我看上去是个傻大姐,似乎能够花一块钱买走八毛钱的青菜,还能够买回几根没人要的软啪啪的黄瓜。
小排,某一种鱼(我叫不出任何水产品的名字,除了青蛙和虾),鸡翅膀。荤菜搞定了。
“再来两个土豆儿”
“小姑娘这么漂亮,应该买点笋吧!很嫩的”
“靠,我是小姑娘吗?我还漂亮吗?笋是什么玩意儿,我二十五岁之前压根没见过。”我心里说完此话,对着老板干笑两声,转身飘然而去。
我曾经仙女儿一样降临过某个菜市场,没有人看出我丰富的精神世界,这里没有才女的fans们,也没有编辑来廉价骗取我的文字。有个男人奉承道笋才能配得上我,而不是土豆。我拎着几个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消失了。门口卖水果的小青年仍然目不转睛的看我,我断定他也专注的盯其他任何女人,凭此不能证明才女本人还算美丽。
天已经开始朦胧了,确切的时间是晚上六点钟,上海的夜空永远没有星星,想必是因为城市里的灯火太过明亮。因此人生呢,必须在大多数时间苟且潦倒悲观妥协并践踏理想,否则衬托不出短暂的美好和辉煌。
“家”里仍然是黑暗的,需要我先打开灯。房间里有一种单身女人的味道,陈腐而郁闷。窗帘懒散的垂落着,透出对面楼宇里通明的灯火。换上拖鞋,系上围裙,对着镜子瞧瞧自己,仍然非常没心没肺的自我赞叹着。踱进厨房,嘴里哼着若干年前一直哼过来的老歌。
人常说:女人要俘获住男人,必然先俘获住男人的胃。我们也是这么照管家里的一只哈巴狗的,这不算是我故意贬低男人这类物种吧。那个小伙子这会儿在干嘛呢,闲荡得怎么样啦?有时候女人需要惦记一个人,无论是谁,否则她的心总是空落落的。
打开水龙头把肉骨头反复冲干净,直到流下来的水里没有血腥的红色。这是一头怎样的猪,它的肋骨里面是否浸润着爱侣的痕迹,它怎样趴在肮脏里哼哼唧唧的过日子,怎样盲目幸福的迎接宰它的刀子,它在屠夫的哈喇子里忧郁的嚎叫,有一段轻灵的音乐在它垂死的肉体间哀鸣,然后它支离了进入人类的胃,在那里面蠕动出凡夫俗子们的智慧聪明。
鱼在水盆里挣扎扑腾,它的内脏已经空无一物。它对我怒目圆睁,我趴近来盯着那眼睛,里面映出了一片碧蓝的海洋,海里有最纯粹的生命和那些生命所独有的最自由的闲荡,像我等的那个小伙子一样的闲荡。轮到鸡翅膀了,可不能重复感叹主人的生辰命运,所以我转而分析此鸡的性别。我更希望它是一只公鸡,是那种总骑在母鸡背上扑棱翅膀的家伙,它和母鸡做爱的模样那么大义凛然,纯真可爱。
宰割土豆吧,我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西红柿土豆丝。别觉得奇怪,西红柿可以被我搭配上很多东西,我曾经炒过西红柿配黄瓜鸡蛋和洋葱,菜名为“四季如歌”。但是切土豆丝一定是厨房里最没有人道的酷刑。兄弟们,如果你打算甩掉你女朋友或者老婆,那么就让她每天去切土豆丝吧。姐妹们,如果你打算证明你爱你的男朋友或者老公,就每天给他吃土豆丝吧!这样的论证结果是:女人利用土豆丝证明爱男人,而同时男人用其来抛弃女人。由此可见,土豆丝是一个极品的悖论,正如男人和女人是一道无解的方程题。
可以打开火了,管道里的气体变成了火焰。虚无必须往实体转变,爱情总要蜕变成情爱,某男和某女必然交织成夫妻。
接下来的发展很简单。把少许油倒进锅里,发呆;把肉骨头扔进锅里,发呆;把该放的佐料放进锅,发呆;加上清水盖上锅盖,发呆;把菜盛到碗里,OK了。如此循环,做好了其他三个菜,同时协调着发了十几回合的呆。发呆已经成了我生活的常态,多数人会因此断定我思想深邃,少数人则会认为我木讷肤浅。我无法把那些乐于分析人的同志们处理成一道菜,因此我决定继续发呆,以便让他们的穷极无聊变成丰富多彩。
隔壁邻居家的时钟敲了七下,我取下围裙走出厨房,愣头愣脑的瘫软到沙发上。对面墙壁上化妆照里的女人对我微笑,她认识我,而我不认识她,因此她眼睛里取笑我的意味我没看出来。
快回来吧,小伙子,有着漂亮胸脯的美眉们都上工去了,侦探小说里的凶手正是死者的姐夫,地铁里的巡警越来越眼熟。不要闲荡了,不要像一个吃饱了饭的流浪汉那样。在七点钟准时回来,我花枝招展的奔过去开门,屋里的灯光暖洋洋的扑面而来,房间里弥漫着家的味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混合的味道,里面有些葱姜蒜和油盐酱醋。
庸俗是生着的证明吧,那么在饭桌前让我们如猪那样无耻的吃喝。放大咀嚼声并且荒诞的打嗝儿,吊儿郎当的晃动桌子底下的腿,夸张地看着电视穷乐呵。抓紧吃饭,随时我们都会分离。手里攥着擦嘴的纸巾,咱们随时准备抬起屁股人模人样的了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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